-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
5月30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《工業和信息化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(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63號,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對現行《通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進行了修訂。為了更好地理解和執行《規定》,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負責同志對《規定》進行了解讀。
《規定》修訂的背景是什么?
黨的二十大對扎實推進依法行政、建設法治政府作出了明確部署,要求統籌立改廢釋纂,完善行政執法程序,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。完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政處罰有關規章制度,是保障工業和信息化部依法行政、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。2021年,新修訂的《行政處罰法》正式施行,明確了行政處罰的概念,新增了行政處罰的種類,擴大了聽證范圍,明確了法制審核的范圍,新增了首違不罰制度,明確了案件辦理期限,確立了重大行政處罰公示等制度?,F行《通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制定于2001年,對通信領域嚴格規范實施行政處罰發揮了重要作用?!缎姓幜P法》修訂和實施后,需要對現行《通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中立案、證據、法制審核等方面的制度進行調整,也需要對實踐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、新問題予以回應。
同時,現行《通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僅適用于通信領域,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的除國防科技工業、煙草之外的其他工業領域尚未制定行政處罰規章,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也缺乏行政處罰方面的細化規定。修訂現行《通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,是全面貫徹落實《行政處罰法》、適應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和監管新形勢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客觀需要。
《規定》修訂過程中,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?
在修訂過程中,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:一是開展研究和座談。系統梳理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,總結實踐經驗,通過召開座談會、調研等方式,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,并對重點問題進行深入研究,形成《規定(征求意見稿)》。二是聽取各方面意見。書面征求了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通信管理局以及國防科工局、煙草局等有關部門的意見。召開研討會充分聽取有關專家、法院意見,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三是認真研究各方面意見,不斷完善有關制度,形成《規定(修訂草案)》。
2023年4月26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規定(修訂草案)》。
《規定》修訂了哪些內容?
《規定》主要修訂了以下制度:
(一)擴大適用范圍。現行《通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主要適用于通信領域,《規定》根據當前工業和信息化行政執法工作需要,將適用范圍擴展到工業和信息化領域,并更名為《工業和信息化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??紤]到國防科技工業、煙草專賣領域的特殊性,其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另行制定。
(二)增加行政處罰程序一般性規定。根據《行政處罰法》以及行政執法“三項制度”的有關要求,增加了行政處罰原則、行政處罰信息公示、執法人員資格要求、執法全過程記錄、行政處罰決定公開等制度,并調整和細化了有關回避的規定。
(三)完善管轄制度。《規定》針對通過電信網絡實施的違法行為發生地難以確定的情況,規定了住所地、網絡接入地等違法行為發生地,便于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確定管轄。對于兩個以上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都有管轄權的,規定了“最先立案”管轄原則,細化了管轄權爭議解決程序。同時,調整了移送管轄的有關規定。
(四)調整、細化普通程序。在立案方面,完善了立案條件、時限等規定。在調查方面,優化了調查取證程序,明確了執法基本要求,增加了中止調查等規定。在聽證方面,調整了聽證適用情形、聽證人員等規定。在決定方面,增加了重大違法行為應當集體討論的規定,調整了案件辦案期限。在送達方面,明確了送達方式和送達地址有關要求。
(五)完善執行、結案程序。調整和細化了延期和分期繳納罰款程序,修改完善了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所采取的措施。補充完善了可以結案的情形,進一步明確了歸檔要求。